香港有限公司類型 在香港成立有限公司有兩種,一是股份有限公司,由股東組成的公司,其股份代表對公司承擔的有限責任。二是擔保有限公司,公司沒有股本,其公司成員對公司所負起的責任是只限於其在組織章程細則承諾會對公司清盤時所引起的成本、費用和開支的款額。非牟利機構 (非政府組織(“NGO”)及慈善團體) 通常註冊為擔保有限公司。 成立公司程序 一般開立股份有限公司,因為程序簡單。首先,您需擬訂公司名稱,可在網上查冊中心查閱擬訂公司名稱是否可以使用。對公司名稱的一般規定是最後一定要有”Limited”“有限公司”字眼、中文名稱必須是繁體字、不得與現有公司名稱相同、不涉及一些敏感字眼、不涉及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等等。詳情可參閱《香港公司名稱註冊指引》。 接着,您需要尋找公司在香港的註冊辦事處,坊間有許多有關租借辦事處地址,此處不多作評論。另您需要準備董事、股東、公司秘書的個人資料 (如中英文名稱、地址、身份證明文件 (只限董事和公司秘書)和股本詳細 (只限股東))。 請注意,股份有限公司最少有一名自然人的董事和一名公司秘書。該名唯一董事不可同時擔任公司秘書。唯一董事可同時為唯一成員。 若決定了以上事宜,下一步是交付申請表格和費用。 成立公司文件需要: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表格NNC1;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公司使用的表格NNC1G; 公司組織章程細則 (在公司註冊處上有樣本參考); 致商業登記署通知書的表格IRBR1; 表格費用和商業登記證費用。 您可交付正本簽署表格或電子表格。兩者分別在於取回「公司註冊證明書」及「商業登記證」的時間。雖然電子證書與印本證書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但如果公司日後需要申請「公司註冊證明書」及「商業登記證」的核證副本,有關簽署核證副本人士需要看見文件的正本,方可簽署。因此,建議公司以正本簽署表格交付較為恰好。 如以電子形式交付申請,您可於1小時內獲發電子證書。如以正本形式交付申請,一般會於 4 個工作日內以傳真形式發出通知。您需於翌日工作天內的下午2時後帶同 1. 通知信、2. 公司印章或身份證明文件到金鐘公司註冊處14樓領取證明。您亦可委託他人代領,但必須提供授權書。 […]